5月3日下午,新城公安分局黨委委員、副局長高宏昌受自治區(qū)公安廳副廳長、呼市副市長兼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李志斌委托向我校贈送一輛警用電動巡邏車,同時提出三點要求:一是著裝規(guī)范、不能無證駕駛,不能出校園;二是兩人以上駕駛警車在校內巡邏,不能拉警燈和鳴笛(特殊緊急情況除外);三是做好交接班及登記制度,保持車輛清潔和正常的行駛,更好地做好學校安保工作。 該巡邏車的配備,是上級對我校安保工作的支持,將進一步促進我校平安校園建設。(保衛(wèi)處供稿)
交接警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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