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學院、各部門:
2025年全國教育科學規(guī)劃教育考試研究專申報有關事項如下:
一、專項目的
考試專項面向教育強國建設需求和教育考試高質量發(fā)展需要,重點資助教育考試領域關系教育發(fā)展全局的重要理論和現(xiàn)實問題研究,為構建高質量教育考試評價體系和服務教育考試改革發(fā)展提供決策支撐。
二、選題指南
申報考試專項,須從指南中選題,資助類別在括號中標注,自擬選題不予受理。每個選題原則上只確立1個項目。
三、資助額度
考試專項的類別和資助額度分別為:重點項目,每項資助35萬元;一般項目,每項資助20萬元;培育項目,每項資助10萬元。
四、申報條件
(一)項目申請人須具備下列條件
1.申請人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堅持正確的政治方向、價值取向和研究導向,遵守全國教育科學規(guī)劃有關管理規(guī)定。
2.考試專項主要面向高等院校,部委直屬單位,省級以上研究機構、黨校(行政學院)等機構的研究人員申報。
3.重點、一般和培育項目的申請人均須具有副高級以上(含)專業(yè)技術職稱,或者擔任副司(局)級以上(含)領導職務,或者具有博士學位。
4.在研的國家社會科學基金、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全國教育科學規(guī)劃、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項目及其他國家級科研項目(以上統(tǒng)稱國家和教育部級基金項目)負責人不得申請專項。同年度申請上述國家和教育部級基金項目的負責人不得申請專項。同年度申請全國教育科學規(guī)劃項目的成員不得申請專項。
5.凡以博士學位論文或博士后出站報告為基礎申報考試專項,須在《全國教育科學規(guī)劃項目申請書》(以下簡稱《申請書》)中,注明所申請項目與學位論文(出站報告)的聯(lián)系和區(qū)別。申請鑒定結項時須提交學位論文(出站報告)原件。不得以已出版的內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請考試專項。
(二)申請人所在單位條件
1.在相關領域具有較強的師資隊伍、科研力量和扎實的學術積累,或豐富的實踐經驗。
2.設有專門負責科研管理工作的職能部門。
3.能夠為開展研究工作提供必要條件,并承諾信譽保證。
五、申報要求
1.考試專項申報不限額。各二級管理機構和申請單位要著力提高申報質量,寧缺毋濫。
2.考試專項的研究年限為2—3年,不得延期。培育項目,至少1篇決策咨詢報告被《全國教育科學規(guī)劃課題成果要報》刊發(fā),或被專項合作單位及以上領導肯定性批示、或被專項合作單位及以上黨政機關的內刊刊發(fā),同時至少發(fā)表1篇核心期刊(或SCI、SSCI、CSSCI、A&HCI)論文。一般、重點項目的成果要求須高于培育項目,成果形式、數(shù)量和級別與資助金額和研究年限相匹配。
3.申請人應按照《全國教育科學規(guī)劃管理辦法》和《全國教育科學規(guī)劃課題資金管理辦法》(詳見我辦網站https://onsgep.moe.edu.cn/)的要求,根據(jù)實際需要編制科學合理的經費預算。
4.申請人應嚴格按照《申請書》和《活頁》要求,如實填寫材料,確保不存在知識產權爭議和科研失信行為。對存在弄虛作假、抄襲剽竊等科研不端行為的,一經查實,5年內不得申報全國教育科學規(guī)劃項目;已獲立項的,立即撤項并通報批評,納入科研信用不良記錄,并責成所在單位依規(guī)追責。
5.獲準立項的《申請書》視為具有約束力的資助合同文本。項目負責人應遵守相關承諾,履行約定義務,按期完成研究任務;申報時承諾的預期研究成果為結項時必須達到的要件,不得擅自變更。
六、工作安排
本年度考試專項實行網絡申報,“全國教育科學規(guī)劃管理平臺”(以下簡稱平臺,網址https://202.205.185.227/)中的“項目申報系統(tǒng)”為唯一申報平臺,申報材料可從平臺下載。全國教育科學規(guī)劃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全規(guī)辦)不受理個人申報。
1.申報時間安排
申報系統(tǒng)于2025年4月28日零時至5月23日17時開放。在此期間申請人可登錄平臺,填寫并導出《申請書》,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后(提前一周和社科處聯(lián)系獲取單位公章頁),全文掃描在一個文檔中,跟PDF版本的《活頁》一起提交到平臺上。要確保線上線下《申請書》和《活頁》內容完全一致。逾期系統(tǒng)自動關閉,不再受理申報。
2.報送紙質材料時間安排
《申請書》《活頁》和《申報數(shù)據(jù)匯總表》均無需寄送紙質版。在平臺上提交給全規(guī)辦的所有材料均視為經過各級單位審核同意的文本。待立項公布后,二級管理單位在平臺上下載所屬立項項目的《申請書》(不需要《活頁》),每個項目打印1份,加蓋公章后統(tǒng)一寄送至全規(guī)辦。
若有問題需咨詢,請先查看《2025年度全國教育科學規(guī)劃各類項目申報常見問題答疑》和《全國教育科學規(guī)劃管理平臺操作手冊——其他類別項目申報》。再有疑問,二級管理單位咨詢全規(guī)辦,地方高校請先咨詢省級教育規(guī)劃辦(省級教育規(guī)劃辦電話請上管理平臺的“通知公告”欄目查詢)。
全規(guī)辦咨詢電話:010—62003471、62003308;
平臺系統(tǒng)及技術問題請咨詢400-800-1636,電子信箱:support@e-plugger.com。
學校聯(lián)系人及電話:孫玉波 180471075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