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處:
根據(jù)我校《關于開展2015—2016年度“五·四”系列表彰工作的通知》(呼和民院團發(fā)【2016】12號)文件精神,在各系(部)黨、團總支認真總結、評選、推薦的基礎上,經(jīng)校團委審核,擬對以下先進集體和個人進行表彰,現(xiàn)予以公示。公示期為3天,如有不同意見,請于5月2日(星期一)下午17:30前電話或書面(須署具真實姓名)向校團委組宣部反映。
電話:0471—6585038
郵箱:hhmytw@126.com
附件:1.呼和浩特民族學院2015—2016年度“五·四”表彰先進集體名單
附件:2.呼和浩特民族學院2015—2016年度“五·四”表彰先進個人名單
共青團呼和浩特民族學院委員會
二〇一六年四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