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鼓勵外語系廣大教師在搞好教學的同時努力投身教研與科研工作,提高外語系的教研科研水平和質量,以教研科研促教學,我系自2009年3月1日起試行了《外語系教研與科研獎勵制度》。在獎勵制度實施過程中,發(fā)現(xiàn)個別條款已與實際脫節(jié),特將本制度修訂如下:
一、實行教研與科研獎勵制度是為了褒獎在教學和科學研究方面做出顯著成績的人員,體現(xiàn)分配制度改革向教學科研一線人員傾斜的原則,使教學科研骨干的收入有較大幅度提高。
二、獎勵的發(fā)放不與專業(yè)技術職務掛鉤,堅持優(yōu)績優(yōu)酬,多績多得的獎勵原則。
三、獎勵的實施要有利于形成分配制度的競爭機制,有利于調動廣大教研科研人員的積極性,有利于教研科研隊伍的穩(wěn)定,有利于專業(yè)學科的建設,有利于推動我系教研科研工作。
四、全系專任教師每年至少在公開發(fā)行的省部級以上學術刊物上發(fā)表一篇與所從事專業(yè)一致的論文或者有一項作為主持人的校級以上科研課題立項,否則,年終取消評優(yōu)資格。
五、為鼓勵外語系教師從事教學和科學研究工作,我系設立教學和科學研究基金,細則如下:
1、凡獲得國家級、省部級、校級教學和科學研究成果一等獎的教師分別獲獎勵1000元,800元,500元。獲得二等獎的教師分別獲獎勵600元,400元,200元。獲得三等獎的教師分別獲獎勵400元, 200元,100元。獲得優(yōu)秀獎的教師分別獲獎勵200元,100元,50元。
2、凡由我系教師個人獨撰出版的學術專著(十五萬字以上),將獲得外語系的科研資助,每部資助1500元。與他人合著的專著,每撰寫一萬字獎勵100元。
3、凡在公開出版的規(guī)劃教材中任第一主編的教師將獲得外語系的科研資助,每部資助1000元。非第一主編、副主編以及參編的教師每撰寫一萬字獎勵100元。凡在公開出版的非規(guī)劃教材中任第一主編的教師將獲得外語系的科研資助,每部資助500元。非第一主編、副主編以及參編的教師每撰寫一萬字獎勵50元。凡在公開出版的教輔書籍中任第一主編的教師將獲得外語系的科研資助,每部資助500元。非第一主編、副主編以及參編的教師每撰寫一萬字獎勵50元。
4、教師在國家核心期刊、蒙文核心期刊、省部級學術期刊上公開發(fā)表一篇專業(yè)論文分別獲獎勵1000元,400元和200元。在國家級、省部級、校級學術會議上宣讀論文每篇獎勵200元,150元,100元。
5、主持國家級、自治區(qū)規(guī)劃辦、教育廳和校級科研項目的教師,結項后分別獲獎勵1500元,1000元,800元和500元。參與國家級、自治區(qū)規(guī)劃辦、教育廳和校級科研項目的教師,結項后分別獲獎勵500元,300元,200元和100元。
6、以上教研科研專著、教材和論文獎勵只認作者所從教專業(yè)的作品,跨專業(yè)作品不參與評獎。教研科研論文獎勵只認第一作者,第二作者不參與評獎。橫向課題不參與評獎。
7、每年11月10日至11月30日受理獎勵申報事宜,當年12月底兌現(xiàn)獎金。參評時需交成果原件及復印件一份到外語系辦公室登記存檔。
六、本修訂辦法自2014年3月1日起實施,由外語系教學指導委員會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