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呼和浩特民族學院學生評教制度》,切實增強外語系學生評教的科學性和時效性,充分發(fā)揮學生評教在教學質量監(jiān)控中的積極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一、認真組織我系全日制學生在學期間參加評教工作,不參加評教的學生除不能參加網上選課、網上登錄和查詢成績外,將取消其評獎、評優(yōu)資格。學生評教對象涉及為我系學生授課的全體教師。
二、學生網上無記名評價方式的組織:每學期教學第九周,各班班主任組織本班學生進行網上無記名評價。網上無記名評價重于提出意見和建議,對教師的教學工作予以反饋,促進教師主動反思教學過程的成功與不足,以改進教學工作,提高教學質量。
三、學生集中紙介評教方式的組織:每學期教學第十周,系辦公室統一組織各班級進行紙介評教。紙介評教為綜合性評價,評教內容有教學內容、教學方法、教學態(tài)度、教學效果和教書育人等五項,具體評分標準見《呼和浩特民族學院教師課堂教學質量評估表(學生用)》。紙介評教側重于做出評判和打分,為教師工作考核提供參考,促進教師不斷提高自身職業(yè)素養(yǎng)和教育教學能力。
四、系辦公室在組織各班級進行紙介評教及分數統計過程中,有權利要求相關任課教師規(guī)避。分數統計人員要如實統計,系主任將按5%的比例進行抽查,對弄虛作假的分數統計人員將嚴肅處理。
五、每學期開學第一個月內,系辦公室將學生網上評教數據反饋給各教研室主任,各教研室要根據實際情況,研究確定評教數據的反饋范圍,并及時反饋。
六、一個學年結束后,系辦公室將匯總專任教師兩個學期的紙介評教分數,對在學生紙介評教中總得分名列前5%的教師,給予一定的物質獎勵。對在學生紙介評教中總得分排后10%的教師,要安排指導專家,由指導專家制定一套切實可行的培養(yǎng)指導方案,給予及時的幫助,盡快提高他們的教學水平。
七、本制度自2009年3月1日起試行,由外語系系務委員會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