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規(guī)范外語系的教育教學工作,突出教學工作的中心地位,不斷提高教育教學質量,依據(jù)《呼和浩特民族學院教學管理工作條例》、《呼和浩特民族學院教師教學規(guī)程》、《呼和浩特民族學院課堂教學行為規(guī)范》文件精神,結合我系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一、實行三級責任制
系主任、系黨總支書記是本系教學質量一級責任人,對學院負責;日語教研室主任、英語教研室主任、公共外語教研室主任是本系教學質量二級責任人,對外語系負責;專任教師是本系教學質量三級責任人,對所屬教研室負責。
二、教研室主任崗位職責
1、組織教研室人員學習國家的教育法規(guī)、教育主管部門的文件和學院有關規(guī)定,抓好本室人員的師德教育和教風建設,增強教研室凝聚力,充分調動和發(fā)揮全體教師的積極性;
2、制定并組織實施本教研室的發(fā)展規(guī)劃和學期工作計劃;
3、負責安排落實本教研室所承擔的學期理論及實踐教學課程的任課教師;
4、負責對本教研室以及所聘用教師的授課計劃、教學進度、教案、教學實施情況及命題、閱卷、成績評定、試卷分析、課程教學總結等進行審核、檢查、指導;
5、負責對本教研室的工作量、教學效果、教研活動、科研工作、論文論著等方面進行綜合評價,并按系要求進行業(yè)務考核,提出考核意見;
6、負責組織重點課程建設、教材編寫、科研立項等有關工作;
7、負責教研室日常工作的組織管理,根據(jù)系要求,準確、及時、完整的提供有關教學信息和統(tǒng)計數(shù)據(jù),按要求進行教研室工作總結;
8、對本系的學科建設、專業(yè)發(fā)展、科研開發(fā)等工作進行討論,提出建議;
9、兩周組織一次教學研究活動,做到有計劃、有重點、有記錄、有效果;
10、做好系領導布置的其它工作。
三、專任教師崗位職責
(一)基本要求
1、受聘教師必須認真貫徹執(zhí)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遵紀守法,盡職盡責,教書育人。
2、受聘教師必須熱愛黨的教育事業(yè),熱愛學院;以高度的責任感和團結協(xié)作的精神,在人才培養(yǎng)、科學研究和社會服務中發(fā)揮作用。
3、受聘教師必須具備能夠履行崗位職責的思想品德、學術水平、業(yè)務能力和工作經(jīng)驗,身心健康,能夠圓滿完成工作任務。
4、受聘教師要為人師表,作風正派,注重師德教風;要顧全大局,認真履行相應的崗位職責,接受并完成人才培養(yǎng)、學科與專業(yè)建設、科學研究工作。
5、 受聘教師要嚴格按照教育規(guī)律辦事,教書育人,努力提高教學質量。重視學生的思想道德、品質教育,培養(yǎng)學生嚴謹?shù)目茖W態(tài)度和踏實的工作作風,培養(yǎng)學生理論聯(lián)系實際、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尤其要培養(yǎng)學生的創(chuàng)新思維和創(chuàng)新能力。
6、嚴格按教學大綱要求認真?zhèn)湔n并作好備課筆記,講課應突出重點、講清難點、板書工整、課件制作精美、衣著整齊、發(fā)音準確。按時上交教學資料、考試試卷、及時登錄考試成績。
7、作好輔導、答疑工作,一般以個別答疑為主,適當進行集中輔導。在教學過程中安排適量的作業(yè),并認真批改。
8、積極參與課程建設和課程改革,積極參加教學研究,參加共同備課和聽課評教,不斷總結和改進教學方法,盡可能采取電化教學、多媒體教學和網(wǎng)絡教學等現(xiàn)代化教學手段,努力提高教學質量。
9、積極參加科研和學術活動,跟蹤本學科的理論發(fā)展,并在課堂教學中加以反映。
10、遵守學院教學管理規(guī)定。教師應按課程表排定的時間、地點上課,不得私自調課、停課、換課、請人代課。病假事假必須事先提出申請,杜絕私下缺課、調課、代課現(xiàn)象。
11、認真做好考試考查中各個環(huán)節(jié)的工作。
(1)必須保質保量地按時完成出題任務。試題應有一定的難度,盡量避免打印、排版錯誤。在試卷首頁上說明考試科目、考試時間、考試對象、試卷代號(A或B)、答題說明以及答題要求。如果因試卷說明或答題要求不明確而影響學生答卷和老師閱卷的,將追究出題人員的責任。
(2)監(jiān)考工作必須按學院有關要求執(zhí)行。監(jiān)考過程中,監(jiān)考老師有責任提醒學生正確填寫試卷及答題卡。如果同一考場內有5人以上(含5人)未正確填寫時,應追究監(jiān)考教師的責任。
(3)閱卷時,考試科目的任課老師原則上都應參加該課程考試的閱卷工作,不得無故缺席、遲到、早退。閱卷應該仔細認真,和分、登分要準確。若因審閱錯誤或填分錯誤而造成分數(shù)差距達5分以上者,追究該閱卷教師的責任。
12、根據(jù)系和教研室的安排,參加畢業(yè)生實習和論文指導工作。
13、服從系和教研室的安排,根據(jù)學院有關要求,圓滿完成自己承擔的教學任務和其他臨時性的工作。
(二)考勤
教師應參加系和教研室組織的教學教研活動及會議。不得無故缺席、遲到、早退。無故缺席一次,年終考核中扣除1分。一學期內請事假、病假3次以上者,從第4次開始,每請假一次年終考核中扣除0.1分。因公事未能參加活動或會議的視為出勤。全勤者年終考核中加1分。未參加系和教研室會議者應主動了解會議內容。因不參加會議未能知曉會議精神而造成不良后果,責任自負。
(三)工作態(tài)度
提倡任勞任怨、無私奉獻精神。在個人時間安排上應以系里的大局為重,當主觀愿望因客觀原因不能得到滿足時,應服從組織安排。
四、實施辦法
每年三月份,系主任與各教研室主任、各專任教師簽訂年度教育教學工作責任狀。每年五月份、七月份、十一月份分三次對責任人的相應工作進行階段檢查,每年十二月底對責任人全年的工作進行驗收。
本辦法自2011年3月1日起試行,由外語系系務委員會負責解釋。